8月10日,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关于印发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的通知》(川农领〔2021〕12号),公布了壤塘县等2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、剑阁县等25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,要求相关市(州)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,强化政策倾斜,加强监测评估,集中支持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。具体名单如下:
一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(25个)
阿坝州(6个):壤塘县、若尔盖县、红原县、阿坝县、金川县、黑水县
甘孜州(9个):石渠县、色达县、理塘县、德格县、甘孜县、新龙县、白玉县、炉霍县、道孚县
凉山州(10个):美姑县、布拖县、金阳县、昭觉县、喜德县、普格县、越西县、甘洛县、盐源县、雷波县
二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(25个)
广元市(2个):剑阁县、旺苍县
乐山市(3个):马边县、峨边县、金口河区
达州市(1个):万源市
巴中市(2个):通江县、平昌县
阿坝州(7个):小金县、松潘县、理县、九寨沟县、茂县、马尔康市、汶川县
甘孜州(9个):雅江县、得荣县、巴塘县、丹巴县、乡城县、稻城县、九龙县、康定市、泸定县
凉山州(1个):木里县